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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变更

本文作者:VeryCEO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书并予以公告。 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注册人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未提交变更证明的,可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重新提交。 逾期未提出变更申请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一并变更其所有注册商标。 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到商标局。 经批准后,商标局向商标注册人出具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未提交变更证明的,可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重新提交;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一并变更其所有注册商标; 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