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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程序

本文作者:VeryCEO
商标许可合同副本。 商标使用许可登记证复印件。 人用药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附有被许可人取得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卷烟、雪茄、包装烟草的商标许可合同应当附有被许可人取得的经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许可商标及其注册号。 提供商标许可使用的标识的方式。 许可人监控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条款。 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的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等条款。 许可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 许可商标的注册号与提供的商标注册号不匹配。 许可使用期限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自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分别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商务部,许可人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 2、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2)商标使用许可登记证复印件; (3) 双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人用药品商标许可合同留存备查时,应当同时附有被许可人取得的卫生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 卷烟、雪茄、包装烟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附有被许可人取得并经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证明文件。 外文文件应附有中文译文。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被使用商标及其注册证号的下列内容; 许可商品的范围; 许可使用期限; 许可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监督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规定; 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原产地的规定。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完整,符合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按照《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并出具《商标许可合同检验检查通知书》; 不符合检验要求的,退回并说明原因。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审查 (一)许可人不是被许可商标的注册人; (2) 许可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符; (3)许可商标的注册证号与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号不符; (4) 许可使用期限超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 (5)许可使用的商品超出注册商标批准使用的商品范围的; (6)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缺少上述第三条 (7) 提存检索申请缺少上述第二条所列文件的; (8) 提存检索申请中的外文文件未附有中文译文的; [ h] (九)其他不予留存检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