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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具体内容有哪些?

本文作者:VeryCEO
一、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三、企业变更法人登记的,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工商变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键词:工商变更 简介:最近有很多朋友给小编留言,说如果需要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今天小编就来总结一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可以变更的工商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做出变更决议或决定。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 文件。 7、股东及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出变更申请。 登记。应当提交新的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或者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有关证件和债务。 . 工商变更登记的审查、受理、决定三个基本程序。 1.审查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注册申请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应当按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期限,备案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件格式符合规范。 2. 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 申请文件和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的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受理; 2。 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受理,并将核实事项书面告知申请人 ,原因和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有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当场更正。 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更正日期; 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更正的全部内容; 经当场通知后,将申请文件和材料退还申请人; 5日内通知的,将收集申请文件和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的证明。 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受理;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机关已登记管辖的,将立即决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 以申请形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 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注册申请: 1. 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 商业 申请被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2。 申请人以函件方式提出的申请被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3。 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以电传、电传、传真方式提交申请。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内容相同、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 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交原始申请文件和材料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4、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未收到的。 管理局受理的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对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6。 除当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接受的理由;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变更登记的,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决定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有关工商变更的全部内容。 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记得发小编留言或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