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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本文作者:VeryCEO
上海市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依据是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房价工作的意见》的规定。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根据这一精神,上海结合上海实际,提高了建筑面积和单套价格标准,确定了本市的具体标准。 其中,价格标准一方面从划分区域的合理性出发,按照七部委提出的同级土地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公布的三项价格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实际成交均价的1.2倍的基础上,上浮20%确定的。 上海市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依据是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房价的意见》的规定。 意见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房屋成交均价1.2倍以下。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本着这一精神,结合上海实际,上海提高了单套建筑面积和单价标准,确定了本市的具体标准。 其中,对于价格标准,一方面从区域划分的合理性出发,根据七部委提出的“同级土地”的要求,确定“同级土地”的划分原则。 二环三区”,体现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区域特色; 一方面,从房价稳定出发,根据2004年二季度至今年一季度一年的实际房屋交易均价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公布的三个价格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在上述实际成交均价的1.2倍的基础上,再上调20%。 上述标准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每六个月由市政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