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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作者:VeryCEO
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使用。 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制度的修改,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核同意,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他人办理证明商标使用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将使用人的名称、地址、商品或者服务等资料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局将予以公告。 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履行控制职责,致使证明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的。 证明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的使用失去控制权的,商标局应当撤销其注册商标。 证明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要求的, 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使用。 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制度的修改,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核同意,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他人办理使用手续后1个月内将使用人的名称、地址、商品或者服务等报商标局备案 证明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可以将注册的证明商标转让给其他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但必须经商标局审查批准,自注册之日起生效。 公告。 证明商标注册人违反《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商标局可以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或者吊销其注册证书。 限时商标。 证明商标注册人未履行控制职责,致使证明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定要求的 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注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其商标的使用失去控制权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专用证明权受到侵害的,注册人可以依照商标法及其规定的有关规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与上述请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