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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你的公司可以简易注销啦!附解析简易注销程

本文作者:VeryCEO
根据《指导意见》,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的,或者 已清偿债权债务(以下简称“无债权债务”)。 对于企业和合伙企业,由他们选择是适用一般注销程序还是简化注销程序。 如果简易注销程序已终止,则说明存在未清偿债务或上述其他情形,企业可通过一般注销程序完成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宣告破产的,相关企业清算组和企业管理人可以向被强制清算人或者破产人原登记机关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强制清算程序或者裁定终止。 破产程序。 简单的注销。 还有那些被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终止强制清算程序的公司,工商局号召您办理简易注销程序! 欢迎把这篇文章分享到你的朋友圈,让更多的老板一起进步! ! 简介:3月1日起,贵公司可轻松注销! !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253号。 《指导意见》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简化注销登记改革。 小编帮你总结几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程序? 根据《指导意见》,对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简称“未开业企业”),申请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 公司、非法人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行选择是否适用一般 取消程序或简化取消程序。 2. 哪些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 涉及实施国家规定的特殊准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实施特殊准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通常情况下,可能存在关税核销、补缴、是否需要妥善处理相关资产和资质等相关措施的问题。 政府机构。 根据一个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工商注销登记需与各相关行政机关办理注销注销手续后办理。 2.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 经营不正常的企业或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通常债权债务未清,也可能存在欠税。 如果容易申请简化注销程序,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3、存在股权(投资权)被冻结、质押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股权冻结或质押通常意味着股东有未清偿的债务,而动产抵押则意味着企业有未清偿的债务。 债务,无论何种情况,企业的注销都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按照一般注销程序,或清偿债务,或通过与债权人沟通解除债务, 再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符合立法的初衷。 4. 有正在调查或者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行政处罚等案件的; 被立案调查或采取相关行政措施意味着企业违法,如被轻易撤销,将影响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行政行为,并可能最终造成损害 社会和公共秩序。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案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一般注销程序。 5、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非法人分支机构依法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债务也是企业的财产和法律责任。 企业注销必须以分支机构清算完成、注销完成为前提。 否则,债权人将无法追究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行为。 责任,变相逃避,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干预和规范。 6. 如果简化注销程序已终止; 如果简易注销程序已终止,则表示存在未清偿债务或上述其他情形,企业可通过一般注销程序完成注销。 真的没有必要再给机会做一个简单的注销了。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须经批准方可注销的; 八、其他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情形。 底线条款。 给工商登记机关一个这些自由裁量权可以适当行使,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才能得以维持。 3.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宣告破产的……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宣告破产的,相关企业清算组和企业管理人可以持有人民法院的裁定 终止强制清算程序或者裁定终止破产程序的,向被强制清算人或者破产人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法院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实际上是向社会宣告企业被宣告被迫清算或宣告破产不再具备经营资格。 企业清算组或企业管理人员可持人民法院有关裁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登记手续。 4. 简单注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简易注销程序主要包括四个步骤: 第一步是主动公告并提交承诺: 企业自身通过“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栏目。 注销登记及所有投资者承诺等信息的公示期为45天(已结束强制清算和破产程序的公司除外)。 第二步,登记机关自行向相关机构推送信息: 登记机关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 同级行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安全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也要推到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步:利益相关者和政府部门提出异议: 公告期间,相关利益相关者和政府相关部门可使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简易注销公告”栏目“异议留言”功能 系统 提出异议并简要说明您的理由。 第四步,简易注销: 公告期满后,企业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 5. 办理简易注销手续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工商局有样表,可如实填写。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3、《全体投资者承诺书》(被终止强制清算的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终止强制清算程序裁定,企业破产程序结束,提请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者决议、完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公告报样等材料。 6. 简化注销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简易注销程序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需要公告。 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 45 日内公告一次。 企业章程规定公告3次或者超过45日的,应当执行公司章程。 2、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手续后,政府机关办理的时限为3个工作日。 具体需要区分三种情况: (一)对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的申请,以书面形式(电子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2) 公示期内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不简单撤销登记的决定; (3) 未提出异议的企业 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应当在数日内依法作出。 编者小结 如果您的企业尚未开业,或者没有债权债务,您也可以到工商局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以及被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终止强制清算程序的企业,工商局呼吁您办理简易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