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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

本文作者:VeryCEO
公司的投资人或股东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税务局将不予批准公司登记。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和经社长确认的《非党政机关办的社会团体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民政组织管理部门; 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股东为工会法人的,应当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的批准文件。 集体所有(股份合作)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批准为集体所有(股份合作)-独资设立,不得再投资设立非法人企业法人。 企业的出资人,即股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工商局和税务局将不予批准公司登记。 目前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规定: 1、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会团体的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工会法人的,应当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的批准文件。 2. 下列单位(人)不具备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限: 1. 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被锁定在上海征信“预警信息系统” 制度,在此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 例如,被“预警信息系统”锁定的自然人在锁定期内不能成为其他公司的新股东; 他不能增加或转让已担任股东的公司的股份。 2、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主办的司法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企业。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机构,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开办的后勤保障经济实体(法人法人)和培训中心不得投资。 企业。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投资设立其他行业的企业。 5.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投资于法人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社)企业和合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但分公司不得在境外投资。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不得投资设立非法人法人,分支机构不得在境外投资。 7.非法人企业法人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法人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 其中,集体所有(股份合作)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批准为“集体所有(股份合作)-独资设立”,不得投资设立非法人机构 企业法人。 8. 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工会可以出资设立公司或者非法人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9、居委会、村委会可以出资设立公司或者非法人企业法人,但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10.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者非法人法人,但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11、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不得成为公司股东、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或者其他市场主体投资者。 上海天上星提醒我们: 1. 建议在注册过程中不要更换委托人。 如受托人变更,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函。 2、委托有资质的登记机构办理的,需提供加盖机构公章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聘书》、《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和身份证明 代理应提交。 3.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与工商局或税务局有正式协议的企业有良好记录的,再投资时工商局或税务局不予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