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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指南

本文作者:VeryCEO
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应当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提交或者发送申请文件,或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表处提交或者发送申请文件。 (以下简称专利局代理)办事处,目前在北京、沉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 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申请人向专利局受理局或各专利局代表处提交的申请文件,当场审查其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受理的当场办理受理手续。 条件得到满足。 1. 专利申请类型 专利申请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提出的适合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可以适用于由形状、图案或其组合,以及颜色与形状和图案的组合制成的美观且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申请专利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时,申请文件应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提交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 如有必要,应有摘要图),每份一式两份。  涉及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将序列表纳入说明书,并将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单独部分提交,页码应当 与说明书连续书写,同时提交。 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录有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和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 如需护色的,还应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如果你提交图片,两个副本都应该是图片。如果您提交照片,两份都应该是照片,并且图像或照片不应混合。 如需描述图片或照片的,应提交设计的简要描述,一式两份。 3. 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局),也可提交或寄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地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代理机构),目前在北京、沉阳、济南, 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已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 国防专利局专门处理国防专利申请。 4. 如何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处理。 口头说明或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不能代替书面申请文件。 只有书面文件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 所有手续文件均按规定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与申请书填写的姓名或姓名完全一致。 不得复制签名。 涉及权利转让的手续,应当由所有申请人签字盖章。 其他手续可由申请人代表办理。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手续需附证明文件或附件的,证明文件及附件为原件或复印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如果只有一份原件,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必须附有公证人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5. 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以下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 描述、图纸和其他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请求、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文件的每一部分都应以阿拉伯数字编号。 6. 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它应该与复印纸的质量相当。 纸上不得有无用的文字、标记、方框、线条等。 所有文件应为 A4 尺寸(210 毫米 x 297 毫米)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垂直使用,并且只能使用一侧。 正文应从左到右排列,论文左右上下各留出25毫米的空白,左右各留出15毫米的空白,以便于发表和审阅。 申请文件各部分的首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 这些表格可向专利局接待大厅咨询处索取,也可向各地专利局代表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7. 申请文件的文字及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均应使用汉字。 外地名称、地名、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的中文译名,应在中文后用英文或括号内的原文标注。 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为外文的,应附中文译文。 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应以宋体、仿宋体或斜体字打印或打印。 行距应在 2.5 到 3.5 毫米之间。 如需提交两份文件,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两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申请文件中有图纸的,应当使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使用绘图软件绘制,并且线条应当统一清晰,不得涂改。 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8. 对专利申请内容统一性的要求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发明构思的两项或多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项申请提交。 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限于在一种产品中使用的一种外观设计。 成套销售或者使用的同类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交。 9.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书写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书写有具体要求。 申请人可自行填写或书写,也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虽然委托专利代理人不是强制性的,但考虑到申请文件写得好和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不建议没有经验的申请人也就是说,委托专利代理人是值得提倡的。  10. 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局或各专利局代理机构收到专利申请后,确定申请日期,并给予申请号。 满足验收条件。 ,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向专利局受理局或各专利局代表处提交的申请文件,当场审查其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受理的当场办理受理手续。 条件得到满足。 11.受理通知 向专利局发送申请文件,一般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 专利局)大约一个月。 如不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不予录取通知书及退回的申请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超过一个月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局查询,并及时查明申请文件或邮寄通知可能丢失的情况。 12. 申请费的支付方式 申请费及其他费用可直接向专利局代收处或专利局代表处缴纳,也可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 目前,银行使用电子转账,邮局使用电子汇款。 付款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纳专利费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并注明需缴纳的费用名称。 汇款人应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中输入上述付款信息。 如果通过邮局汇款,还应要求邮局工作人员输入完整的邮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这些信息在后续程序中将很重要。 影响。 费用不得寄至专利局受理处。 13. 缴纳申请费的时间 本人递交申请的,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并缴纳申请费后,届时可缴纳申请费 . 邮寄申请的,应在收到受理通知并缴纳申请费后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时必须注明相应的申请号,但申请费的缴纳日期 费用不得超过自申请之日起两个月。 14. 缴费日期的确定 申请费或其他费用亲自向专利局代收处缴纳的,以缴费日为缴费日 . 向专利局收费处汇款的,如果汇款方式符合有关规定,应使用银行或邮局的实际支付方式。汇款日期为付款日期。 但是,如果自汇款之日起至专利局收到之日超过 15 天,则专利局收到之日为付款之日,但邮局或银行提供的证明除外。 15. 专利审批程序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 授权。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没有提前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16.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更正 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更正也是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的程序。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能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进行主动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只有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收到专利局出具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后才能申请。 申请文件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行修改。 17. 对专利局各种通知的回复 (1)遵守回复期限,迟回复与不回复的后果相同。 逐项逐项回答Office Actions中指出的问题。 回答可能表明您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更正或修改申请; 如果你不同意考官的意见,你应该说明你的意见和理由。 (2) 格式或形式上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更正来消除; 明显的实质性缺陷一般难以通过更正或修改予以消除。 恳求和提出意见。 (3)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修改或者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专利申请的范围 原始图片或照片。 修改应按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4) 应按规定格式提交答复。 例如提交更正或意见陈述。 一般来说,更正表用于形式问题或形式,意见陈述用于修改申请的实质内容。 18. 申请视为撤回并恢复 逾期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 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自收到视同撤回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申请恢复权利并说明理由。 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延误期限、缴纳恢复费用、办理各种未办妥手续的正当理由。 重新申请手续和补缴费用一般应在上述两个月内完成。 19. 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经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审、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后,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出具授权通知书和注册通知书。 申请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和登记手续通知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完成登记手续并在期限内缴纳规定费用的,专利局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记入专利登记簿,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该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20. 驳回申请并请求复审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请求作出陈述或者修改、更正后,专利局 认为该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根据其实施细则,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复审申请书应当与《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提交,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应当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提出上诉,否则不予受理。 为支持审查理由或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可以在请求审查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也可以修改驳回决定中涉及的部分内容。 复审请求应当由所有申请人共同提出。 复审请求还应当缴纳规定的费用。 21. 注册费用 办理注册手续时,无需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缴纳专利注册费( 包括公告印刷费)和授权按规定收取年费、印章申请发明专利授权时,申请日间隔超过二年的,还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授权按照登记手续通知书规定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22.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后的恢复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 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申请人有正当理由延迟期限的,可以请求恢复权利。 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自专利局发出的专利权视为放弃专利权的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同时办理登记手续 (缴纳专利登记费和授权年度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缴纳维持费的,还需缴纳维持费)以及请求恢复权利规定的费用。 23. 专利权的维护 专利申请被授予后,专利权人应当在每年届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通知专利权人自应缴年费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并缴纳滞纳金 同时。 滞纳金的数额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的每个月按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 不缴纳或者缴纳的金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终止。 24.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可分为: (1) 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专利权之日起维持 20 年。 申请、实用 一种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维持10年,将依法终止; (2) 无偿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和滞纳金,但申请人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 权利自上一年度届满之日起终止。 25. 专利权的无效 自专利申请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专利法,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并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注明被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和专利号。 请求的,应当附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必要的证据。 . 任何一方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决定生效后,专利局予以登记并公布。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6. 专利登记簿的法律效力 专利登记簿是专利局专门用于登记这些专利程序和专利法律地位变化的法律文件。 在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后,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索取该专利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索取专利登记簿副本应支付费用。 专利登记簿副本可作为专利在与专利相关的经济或法律事务中的法律地位的证明。 27. 提交申请文件的注意事项 如果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您可以直接向接待处提交或发送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 专利局的办公室或上述任何一个 专利局的代理机构在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 ,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申请 文件一式两份,正式文件一式两份; 表格可在网上下载/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7,也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待大厅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需寄至:初审发证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与过程管理司)。 (2) 一份表格只能用于一份专利申请。 (3)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类文件应当保留原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在答复 审查意见。 (4) 申请文件邮寄的,应使用挂号信。 不能用挂号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申请文件不能用小包邮寄。 挂号信除注明专利局或专利局代表处的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外,还应注明“申请文件”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件” ”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收到XX局的代理”。 最好不要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而是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局和各专利局代理机构实际收到的日期为申请日。 挂号信文件中只应包含同一申请的文件。 邮寄后,申请人应将注册回执存根妥善保存。 (5)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受理样品、样品或模型。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的要求提交样品或者模型时,如果是亲自到专利局受理窗口提交的,应当出具审查意见通知书; (6)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专利局提交着录项目变更 ;申请人应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终止与专利局的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