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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商变更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本文作者:VeryCEO
新公司法明确股东转让的是股权。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股权转让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仍具有注销登记前的主体资格和民事权利能力。 其行使股东表决权不应被视为经营活动。 因此,被撤销的股东可以以清算组的名义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或变更公司登记事项行使表决权。 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营业期限、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外商投资公司合并或分立、核准机关管辖地址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或联营公司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某些原因,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 变更登记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变更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设立登记、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名称等。 土地权利人、土地用途、地址变更。 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您知道公司业务变更的常见法律问题吗? 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业务和行业变化的常见法律问题 1、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注册申请书原件(可填写申请表); (3)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代理人由企业登记机构代理的,应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程序提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提交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 (6) 修改公司章程或新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字); (7)股权转让协议书(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报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本人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不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进行公证或者见证); (8)股东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变动必须报经批准,并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2. 一家公司有两个股东,他们是夫妻。 他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出具《调解书》,将一名股东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名股东。 《调解书》中写明,需在1个月内到市场监管管理人处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一个多月了,调解书有效吗? 答:他持有的《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公证。 当事人可凭本《民事调解书》及一切正常程序直接到分行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3. 股东可以无偿转让股份吗?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4、股东按原价或低价转让如何纳税? 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处理,判断是否属于低价或避税行为。 5、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本人亲自办理? 答:不会。 6、公司增设股东时,需要办理哪些变更? 答:有两种情况: 一是与股东同时增加注册资本,应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二是转让股权 为增加股东,应申请办理股权变动登记。 7、公司同时申请变更股权、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经理人备案的,需提交股权转让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或修改公司章程、住所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及公司组织人员任免书等文件出具时,由谁签字? 答:股权转让决议由原股东签字,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余文件签字 由新一届股东、新一届董事会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8. 分享权利转让是否与出资转让相同? 答:新公司法明确股东转让是股权。 股东出资后,其财产权已归公司所有,股东以出资额为基础享有股权,因此转让应为股权,而不是修改前《公司法》中表述的“出资” . 9、股权转让后,应记录哪些变化? 答: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及其出资记录。 相应的股东名册。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大会表决。 10、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请问:股权转让日期是指转让协议公证日期吗? 答:不可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为准,而不是公证或签证之日。 11、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有效期? 答: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 股东大会的决议不受法律的约束。 12. 股东可以单方面将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第三方吗? 答: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拟转让的股权; 不这样做的,视为同意转让。 13、股东之间内部转让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有转让额度限制? 答:没有限制,可以根据股东意愿进行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 14、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执照。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答:被撤销公司清算组应当代表法人股东行使权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15. 股东对股东除此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答:股东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16、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应如何购买和转让股权? 答: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7、某人被法院扣押了其在一家公司的50%的股权,到期未续签。 但最近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发现这部分股权仍登记为冻结状态,无法办理股权转让。 我该如何处理? 答:我局没有冻结股份自动解锁功能。 企业股权冻结期满,法院未续签的,企业可自行向登记机关提出解除股权冻结申请。 18. 可以凭劳动仲裁证明转让股权吗? 在哪里做? 答:凭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劳动仲裁证明办理股权变更,有两种方式:一是对方可以直接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窗口并将股权转让给对方。 以...之名。 2、对方不配合的,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局将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19、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股东能否就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或公司变更登记事项行使表决权? 怎么锻炼? 答: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仍具有注销登记前的主体资格和民事权利能力。 行使股东表决权不应被视为经营活动,因此被撤销的股东可以清算 以集团名义就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或公司变更登记行使表决权。 20、涉及国有产权的股权转让,已取得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还需要公证吗? 答:不需要,但是需要提交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证明文件。 批准文件明确不需要进行产权交易的,可以不提交国有企业的产权证明文件。 21、外商投资企业的哪些登记事项需要先行审批? [H] 答:下列登记事项的变更需先经批准: (1) 注册资本; (2) 公司类型; (3) 经营范围; (4) 营业期间; (5) 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6) 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分部; (7) 审批机关管辖的地址变更;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除 ,不涉及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规定的事项)。 22. 内地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香港人吗? 答:可以,但是需要经过科工委批准,然后变更注册,公司类型由国内公司变更为国外公司。 23. 外商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台胞股东吗? 答:增加股东后变更公司类型,须先经信​​息委批准,并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准书。 新的公司章程也需要由信息委员会备案。 如涉及股权转让,需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24、外商投资企业的哪些登记事项需要先经科工委批准? 答:增加或减少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方式以及外商投资公司的出资方式、合并或分立, 变更地址、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者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营业执照和批准证书载明的事项除外)。 25、外商投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境内)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 h] (2)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原件核对); 代理人由企业登记机关代理的,应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1份)(须加盖公司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3)企业申请注册的授权委托书(1份原件)(在申请中 (4)外商投资审批机关批准文件(1份原件); (五)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1份原件)(该决议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股权转让协议书(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批准文件原件1份,股权转让协议书原件1份) 还应当经产权交易机构认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7)注册资本的变更,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8) 境内公司章程(正本1份); (九)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份); (10) 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1份原件)及全部原件;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文件。 26、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公司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原件核对); 由企业登记机关代表的,应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1份)(须加盖公司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1份原件)(填写申请表); (四)外商投资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1份); (五)外商投资审批机关批准的公司章程和合同(正本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报); (六)境内公司股东大会决议(1份原件); (七)股权转让协议(1份原件)(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不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进行公证)(1份原件); (八)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1份); (9) 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 新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授权委托书(1份原件)和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授权人(1份); (11)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和经理的任命文件(1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1份); (12)原件(1份原件)及所有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文件。 27、外国投资者需收购内资企业,内资公司已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但目前外国投资者尚未将股权转让资金划转至 内资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之前的手续吗? 股权转让手续? 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后,股权变更已生效,之前不得取消股权转让手续。 如欲将股权变更回境内公司名称,应按正常程序重新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28、外商投资公司股东变更(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经科工信委批准? 回答:是的。 29、外商投资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执照。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答:被撤销公司清算组将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办理外商投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30、外方合资公司中方撤回资金,将股权转让给原合资中方。 合营公司名称中包含分歧方名称。 分歧方能否要求合资公司注销其名下的名称?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名称与经核准或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除有投资关系的外,不予核准。 如果企业名称字号与其他企业相同,但行业不同,中国企业无权要求外方合资公司更改字号。 企业名称字号、行业与中国企业相同的,中国企业可以要求外方合资公司更改字号。 以上为公司业务更改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