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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名称需要哪些材料?

本文作者:VeryCEO
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其变更名称的申请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经审查同意变更企业名称后,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通过省、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或直辖市。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的地方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其申请的名称变更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其登记机关应当 通过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申请的变更名称不再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权限范围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接批准,并将变更情况和结果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工商备案。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的一种。 企业申请变更名称时,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变更登记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h] 说明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原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证机关证明章) ); (3) 企业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应当报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申请变更名称。 变更企业名称,应当在三十日内经主管机关或者审批机关批准。 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或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更名程序。 ,并提交相应的文件。 企业名称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给相关部门设立集团、设立股份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申请登记企业集团名称或申请在核心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时,除提供上述变更企业名称的材料外 ,设立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还应当由审批机关报送设立企业集团的申请报告、企业集团章程和成员单位名单。 团体。 企业申请变更名称,超出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管理权限的,登记机关按照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划分,报登记机关备案。 更改名称以供批准。 之后,即可办理更名登记。 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其变更名称的申请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核对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公司同意更名的,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部。 报送时,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提出审核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签发 企业名称批准书。 登记主管机关依据《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填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回执》,寄送回函,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国家工商总局。 登记主管机关未寄回回执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不予保护。 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后,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并加注“集团”字样的,应经主管部门授权 工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的地方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其申请的名称变更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范围内的 其登记机关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报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申请变更名称不再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权限范围的,由当地工商变更事项由行政局直接批准,并将变更情况及结果及时报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在 下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登记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登记。 主管部门批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