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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二期重拳出击涉税违法犯罪

本文作者:VeryCEO
金税工程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为防范和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国家税务总局直接查处的重大案件来看,金税二期工程实施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明显减少,税额和数量明显减少。 每个案件涉及的发票也大幅下降。 加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虽然四类发票的减税总额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10,但每年仍超过3000亿元。 如果四类发票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就不可能彻底消除不法分子逃税的空间。 . 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提供的信息,“金税”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对防范和打击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经营数据显示,经认证发现的疑似违规发票在所有已认证发票中的比例明显下降。 2005年3月,全国共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2881万张,其中发现涉嫌非法发票1219张,仅占已认证发票的0.004%。 利用假票、大尾票和小尾票骗取扣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 目前,全国各征管机构统一使用高速认证系统对企业申报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 企业申请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必须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方可抵扣,极大地遏制了利用假发票、大端小端发票的骗税活动。 . 由于认证系统具有强大的防伪识别功能,假发票和大、小尾发票很难通过,从而抑制了不法分子使用此类发票。 有效防止了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发生。 对纳入防伪税控体系的企业,其收到的发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由税务机关内部不同的管理环节审核批准。 监督,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内外勾结,从而有效防止了重大案件的发生。 企业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发票扣减副本,扣税前必须经过认证系统认证,然后通过审核系统提交交叉审计确认该发票已申报。 通过这一程序,税务机关可以及时侦破犯罪行为,缩短犯罪分子开具虚假发票骗税的时间,大大降低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可能性,对预防和打击骗取发票具有重要作用。 犯罪。 积极影响。 从国家税务总局直接查处的重大案件来看,“金税”二期工程实施后,增值税假发票数量明显减少,税额和数量明显减少。 每宗案件涉及的发票数量也大幅下降。 加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打击力度。 一是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和计算机交叉核对系统,可以及时发现部分虚假发票案件。 二是税务机关之间的异地协查不再依靠信函,而是通过“金税”项目网络传递信息,大大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协查周期明显缩短。 您可以在当天回复调查结果,并对犯罪分子采取措施。 同时,共同调查的响应率也得到了显着提高。 “金税”二期工程的开通运行,将打击犯罪活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一些地方不重视甚至刻意包庇犯罪分子的问题。 他们请求协助进行外部调查。 三是税务机关发现案件后,可通过“金税”二期工程快速准确追溯案件,及时通知收税地税务机关不予扣缴或追缴税款。 税,从而避免大量税收的损失。 加强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的管理。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其开具的发票信息自动记入金税卡,纳税人不能修改。 在每月纳税申报期间,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发票信息。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督促税务机关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密切关注申报率考核。 税务机关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监管后,不法分子转而使用海关征收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进货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骗取税收抵免而开具的发票(以下简称“四票”)。 “金税”二期工程投产后,此类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虽然“四类发票”的扣税总额低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量的1/10,但每年也有超过3000亿元。 如果“四种票”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就不可能彻底消除不法分子逃税的空间。 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提出“一四六小”增值税管理思路。 “四”的核心是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所有扣除凭证纳入计算机网络管理,有效遏制犯罪分子。 利用“四票”骗取税收抵免的违法行为。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重要措施,加强“四票”管理,借鉴“金税”二期工程成功经验 ,从“四票”征税入手,要规范税收抵扣,积极开展审计检查,切实加强“四票”税收管理。 “四类发票”审计比对实施以来,货运发票匹配率由14.98%提高到50.53%,海关征收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匹配率提高 从 32.10% 到 91.77%。 废旧物资进货发票核对率由26.94%提高至68.32%,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率由14.98%提高至99.93%。 匹配率稳步上升,充分体现了加强管理的实际效果。 针对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新趋势、新特点,以及增值税管理中暴露出的不足,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7月和1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 分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设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2004]3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设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新设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国税明电[2004]37号)发明电气[2004]62号)。 这两份文件的出台,对防止商业企业骗取一般纳税人资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净化经济环境,维护正常税收征管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海协富专业为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等服务,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400-860-8218 相关文章: “二手房交易征税”无视制度 国家小幅提高矿产资源税力度加大 国家税务机关建设​​“四个突破” 企业注册公司名称有哪些“禁忌” 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