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上海微瑞细易欧企业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我们专注于上海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上海注册公司 >

法院强制变更有限公司股东的需提交什么材料?

本文作者:VeryCEO
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应当提交登记证书复印件; 协会应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证明复印件; 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法律法规要求或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照相应的报送材料规范提交相应材料。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4、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转让双方签字,如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或发起人需加盖公章 ); 5、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法人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9.法律法规要求或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同时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相应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材料。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以上项目未注明需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